苏州做外卖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吗?网络经营备案怎么加
录入编辑:苏州易点通财税 | 发布时间:2026-01-28
在苏州从事外卖业务,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,并完成网络经营备案,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:
一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苏州当地规定,从事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(包括外卖)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外卖属于餐饮服务范畴,因此必须办理该证。
办理条件
场所要求:
经营场所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隔,保持环境整洁。
距离污染源(如垃圾站、厕所)直线距离25米以上。
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同时经营兽药、农药等有毒有害产品。
设施要求:
具备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设施,如消毒柜、冷藏设备、防蝇防鼠设施等。
散装食品销售区域需遵循“生熟分开”原则。
人员要求:
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。
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。
制度要求:
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包括进货查验、自查、事故处置等。
办理流程
准备材料:
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。
营业执照复印件(经营范围需含食品类)。
法人/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经营场所平面图(标注功能区面积及设备布局)。
从业人员健康证。
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。
提交申请:
登录“江苏政务服务网”或“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”官网,进入“食品经营许可”入口提交资料。
或前往线下窗口提交申请。
现场核查:
市场监管部门派员上门核查,重点检查场地、设备、卫生等是否符合要求。
审批领证:
核验通过后,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有效期为5年。
二、网络经营备案要求
根据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,通过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平台(如美团、饿了么)从事外卖业务的,需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,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网络经营备案。
备案内容
域名、IP地址。
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。
企业名称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。
备案号(需公示在网站或APP首页底部)。
备案流程
通信主管部门备案:
完成网站或APP的ICP备案(向通信管理局申请)。
取得ICP备案号后,方可进行网络经营备案。
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:
登录“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”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系统。
填写备案信息,上传相关证明文件(如ICP备案证明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)。
提交后等待审核,审核通过后取得备案号。
公示备案号:
将备案号公示在网站或APP首页底部,格式示例:
html1<p>2 <img src="/assets/image/head-logo.png" width="20"/>3 <a href="https://beian.mps.gov.cn/#/query/webSearch?code=备案号" rel="noreferrer" target="_blank">4 苏公网安备备案号5 </a>6</p>
三、注意事项
先证后营:
必须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,再开展外卖业务。
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,将面临罚款、停业整顿等处罚。
材料真实:
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,虚假资料将被驳回并可能面临处罚。
场地合规:
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避免因场地问题导致备案失败。
及时公示:
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需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,副本用于日常检查。
网络经营备案号需公示在网站或APP首页底部。














